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落款日期是2022年10月26日,其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因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是2024年04月07日,2022年10月26日未存在本项目,故根据符合性审查“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或不符合承诺的;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该承诺函不符合承诺,作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深圳市中奥家具有限公司未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未通过符合性审查“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或不符合承诺的;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深圳市金碧嘉德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九、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中的“投标响应”,未按招标文件“五、商务要求”要求在响应条款前面标记“★”,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认定其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符合审查“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作出评判);”,作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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